6—8月佛山房产问答

2018-09-10 罗泳欣
6—8月佛山房产问答


贝壳小编在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发言人平台】看到各位网友踊跃留言,很多提问是购房朋友非常关心的是。小编特意整理出网友提的几个高频问题,看看咱们佛山市住建局是如何答复大家的疑问的。




一、共有产权房申请资格



本市户籍居民。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成员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少于15平方米,且5年内没有住房转出记录的中等及以下收入家庭。 (1)本市户籍居民,指的是户口所在地,还是出生地? (2)挂靠亲人户口算不算本市户籍? (3)本市户籍单身的个人可不可以购买? (4)家庭成员有没要求全部是本市户籍? 烦请帮忙解答以上问题,谢谢!

市住建局:

你好!你的问题回复如下:

  1. 本市户籍居民,指的是户籍所在地;
  2. 本市户籍是按照户口簿的家庭地址为依据;
  3. 本市户籍单身的个人暂不可以购买;
  4. 共有产权住房的申购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进行。



共有产权房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实施?去哪里申请?房源在哪里?

市住建局:

感谢市民对共有产权住房的关注和支持。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工作方案目前还在征求各区、各单位和公众意见阶段(6月26日-7月9日),反馈意见收集完后还要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报市政府审核,待市政府审批后才能印发执行,相关申购及房源筹集还需要一段时间后才可实行,请市民继续关注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工作的动向,并共同支持该项工作。



二、限购政策



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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